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广州市消防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时间:2023-07-31 13:10:3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民网广州7月31日电 (王雅蝶)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19日。《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明确承担本机构日常消防管理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工作考核等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微型消防站,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任何个人和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报警、逃生方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人员用火用电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教育。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住宅小区规划、工业园区改造中,按照消防救援站建设技术标准补充建设消防救援站,实现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八十米以上的住宅建筑、一百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设项目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审批上述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住宅以及耐火等级低的老旧居民住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用于生产、经营、储存的租赁房屋严禁违规住人。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应当确保场所消防安全,发现违规住人的,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的产权人、管理人应当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对相关场所、设施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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